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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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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帮工甥告舅,情法结合解纠纷

8月12日上午,在承办法官孙剑的耐心细致地调解下,一起外甥告舅舅的身体权纠纷案件最终顺利调解,原告张某与被告胡某互谅互让,达成胡某一次性赔偿张某二万六千元,张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的协议。
    张某系胡某外甥,2012年8月24日,胡某房屋拆迁请张某帮工,在帮工过程中,张某与胡某一起抬坛子时被门口台阶绊住,致坛子破碎,割伤张某左腕、左小腿,经诊断为切割伤伴肌腱断裂。张某治疗出院后,与胡某就赔偿问题多次发生纠纷,当地派出所先后出警两次,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双方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张某一怒之下,将胡某告上法庭,要求胡某赔偿其误工等各项损失五万余元。

    考虑到原、被告系甥舅关系,接手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了解了双方的想法,胡某认为张某漫天要价,其受伤没有这么严重,不可能休息在家达一年之久,前期的医疗费用均是自己所出,并在派出所调解时又给了张某三千元,最多再赔个七八千元。张某则认为自己是义务帮工,由于受伤休息在家,至今仍不能干重体力活,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生活,即使法庭主持调解,低于三万元决不接受。双方矛盾一度激化,情绪对立。见此情景,承办法官休庭后向专业医生进行了咨询,张某的切割伤伴肌腱断裂之所以久治不愈,主要是神经部分受损,该损害一般人无法看出,且难以伤残鉴定,但对身体机能有一定影响,且会伴随终身。

    随后,承办法官就所了解的专业知识,结合法律规定,并从情理入手,和风细雨地与张某、胡某交谈沟通,指出张某的受伤是义务帮工造成,胡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虽然该损害无法进行伤残鉴定,但造成的影响是终身的,应从实际出发给予必要的赔偿,但造成伤害谁也不想发生,被告胡某是舅舅,且已六十多岁,家境也不算多宽裕,两家将来还是要相互往来,坚持己见僵持下去,社会影响也不好。经过一番明晰法理,情理交融的协调,张某与胡某最终消除了各自心里的纠结,就赔偿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一起有可能引起家族矛盾的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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