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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劳动婚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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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夫妻分居廿年闹离婚 母子法庭相见不相识

横县马山乡一对70岁老夫妻异地分居20年后,老妇起诉离婚,在法庭上,老妇竟不知4个子女早已改名,与两个小儿子相见互不相识。1月16日,经横县法院百合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老妇补偿老汉3000元。

1977年,马山乡某村33岁的男青年彭坚与本乡29岁的女青年马芸经媒人介绍相识、相恋,次年12月登记结婚,1981年生育女儿彭一、1983年生育儿子彭二、1987年生育儿子彭三、1988年生育儿子彭四。婚后,彭坚脾气暴躁、好吃懒做,常为一些生活琐事与马芸争吵,并经常动手殴打马芸,且对家庭事务不闻不问,马芸只能一个人独立支撑家庭,1994年10月,彭坚又因生活琐事与马芸争吵,并动手殴打马芸,为此,马芸离开彭坚,双方从此异地分居生活,20年来无来往。2014年12月,马芸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法庭上,陪同彭坚前来的两个小儿子,母子竟不相识,经彭坚介绍,马芸才知道站在自己面前的就是自己的两个小儿子,马芸便以儿子20年前的名字与儿子们打招呼,两个小儿子却没有回应,这时,马芸才知道,4个子女早已改名,两个小儿子对6、7岁以前的名字早已没有了印象,所以没有回应马芸。

对于离婚问题,彭坚辩称,马芸离家多年,并与他人另外生育了子女,双方已无夫妻感情,同意离婚,但20多年来,自己一人抚养4个子女,要求马芸补偿子女抚养费。

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马芸同意补偿彭坚3000元。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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