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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怎么变成交通肇事罪

时间:2018-10-01  【转载】

1、主要看客观方面是否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即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而且这个危害并不要求是现实性的危害,只要"足以造成"即可,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加重处罚的情节。但要注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故意犯罪,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也很重要。(这是一个兜底性罪名,适用时需要排除放火、决水、投毒等特定方式,而且需要具有相当的危险性)。

  2、交通肇事罪的单纯的过失犯,即不以危险驾驶罪为前提的交通肇事罪。(如未取得驾驶资格而驾驶机动车,过失致人死亡的)。作为危险驾驶罪的结果加重犯的交通肇事罪,即实施危险驾驶行为,过失造成他人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结果,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的,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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