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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金店墙壁凿穿盗百万首饰 获刑11年

一男子为了还债,经过8夜开凿,将镇远县一家金店的墙壁凿穿后,盗走价值百余万元的首饰后逃走(本报曾报道)。12月29日,镇远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此案:该男子获刑11年,并处罚金3万元。

  据介绍,2014年12月26日,镇远县县城和平街“黔宝金店”柜台内价值百余万元的金银首饰被盗。警方发现,盗贼是凿开该金店后墙东侧下方墙壁,钻进店中行窃。该洞外是居民楼的通道,外面放了木板等杂物,不易被人发现。

  警方调取监控发现,案发时间是当天凌晨5点,嫌疑人戴着黑色头套,身穿一件红色女式上衣,凿通墙壁后进入店内,用撬棍撬开柜台盗取金银首饰若干。

  警方根据掌握的信息,很快就将盗贼的身份锁定。两天后,镇远警方将“男扮女装”行窃的29岁嫌疑人唐某抓获,追回大量被盗金银首饰。唐某身着女装的目的,是预防被发现后用来误导警方侦查。

  经金店老板袁某清点,唐某一共盗走钻石耳环、金项链、金手镯等近400件首饰,以及现金3000多元。据相关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唐某所盗窃的金银首饰重约3斤,市面销售价值100余万元。

  镇远县法院审理认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处唐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万元。销赃所得,全数返还给金店受害人袁某。对此判决,袁某暂未表示是否上诉。

  镇远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还通报称,根据唐某的犯罪事实、悔罪态度等,量刑时对唐某予以了一定的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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