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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劳动婚姻案例
民事劳动婚姻案例
受雇期间致腰椎骨折 法院判老板担责七成
刘杰受雇于王涛经营部不锈钢加工店,专门加工不锈钢防盗网,在工作的过程中,因小孩玩耍不慎将氩气瓶推倒,砸伤刘杰致其腰椎骨折。在刘杰找王涛赔偿无果的情况下,刘杰一纸将王涛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因务工时遭受的各项经济损失56700元。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这起因提供劳务受伤的责任纠纷案件。判决被告王涛承担70%的责任,赔偿各项损失39690元。
被告王涛在华容县插旗镇墟场经营不锈钢加工,2013年10月1日,被告王涛打电话邀原告刘杰来华容县插旗镇墟场店里加工防盗网,伙食及加工工具材料由被告王涛负责,约定报酬按每平方米10元计算。2013年10月2日上午,原告在加工不锈钢过程中,因氩气用完原、被告两人将新换的氩气瓶放置于带有坡度的门口,致使被告小孩玩耍时将氩气瓶推倒,砸伤原告刘杰腰部。原告刘杰受伤后,被告王涛随即将原告送往华容县二人民医院治疗,因病情较为严重当日转华容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腰椎2-4左侧横突骨折。同年11月6日出院,共住院35天,花费医疗费用9774.37元。住院期间,被告王涛支付了全部的住院医疗费用,并支付给原告住院伙食费等费用总计1400元。经鉴定,原告刘杰属于九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