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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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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股成为公司的股东
时间:2021-09-23 【转载】
员工入股成为公司的股东,依现行有关规定,可有下列方式:
1、分红入股员工优化认购公司办理现金增资时保留一定比例股份由员工 优先承购 公司发行新股时,应保留发行新股总额10%至15%的股份,由员工承购。
2、分红入股分配员工红利时以发给新股方式支付公司于盈余分配时,计算分配员工红利的数额。得以发行新股方式给付,此即所谓的“员工分红入股”.不论是以现金或发行新股给付员工红利,员工均应依法申报为所得,因此,公司通常二者搭配,使员工一方面取得价值较高的股票,亦有现金可支付税款。
3、分红入股员工以股东身份认购股份公司于办理现金增资发行新股时,如预计保留给员工认购的股份大于法定最高应保留之 15%时,公司亦得由原有股东放弃认购方式,使员工以特定人员身份承购。
4、分红入股由现有股东移转持股予员工公司于未发行新股时,如欲让员工加入投资,亦得协调现有股东移转部分持股予员工。此种方式于家族公司成为公开发行公司时,经常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