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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劳动婚姻案例
民事劳动婚姻案例
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呢?
时间:2022-03-07 【转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
法律上的重婚简单说就是,已婚男性和别的女人登记结婚。
而事实上的重婚是指,已婚男性和别的女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已婚男与其他女人不以夫妻的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由于重婚及婚后与异性同居严重违反了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度,对夫妻间感情的伤害巨大。
当一方坚决要求离婚时,调解无效的,可准予离婚。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比较好理解,具体表现就是不给钱、不照顾,使需要照顾的家庭成员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生命健康得不到保障。
家庭暴力和虐待是指用殴打、禁闭、残害身体、精神恐吓等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肉体上、精神上进行折磨和伤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