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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转弯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时间:2022-04-08  【转载】

情形一:路口车辆左转


在路口左转的车辆无论路口有无信号灯均需要对同一道路对向而行的车进行避让,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中的规定的“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条例,判断此时如果出现事故,左转车辆应负全责。


在实际道路上,有时因为直行道内车辆较多,车辆通过路口迟缓,而此时如果对向车辆左转灯变绿,开始放行左转车辆则满足“左转让直行”这条规定,应礼让还没有通过路口的直行车辆。有时,有些心急司机在左转放行后便强行左转,毫不顾忌直行车辆,这样逞一时之“快”的行为实不可取。


情形二:路口车辆右转


在有信号灯管控的路口,需要右转的车辆无论在车道信号灯放行情况下还是在信号灯管控的情况下,右转均需要让行侧向直行车辆和直行非机动车和行人(有右转专用信号灯的除外)。在路口,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右转车辆毫不顾忌的抢行。在此提醒此类司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事故全责是逃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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