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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劳动婚姻案例

民事劳动婚姻案例

要争取子女抚养权,应如何做

时间:2022-05-12  【转载】

1、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2、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3、其他情况:


(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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