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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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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多久能见律师
时间:2023-04-26 【转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随时能见律师。
律师会见嫌疑人时,应当携带的资料有:
1.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证是依法从事执业活动(接受委托或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的有效证件,是证明律师身份合法有效的证件。
2.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
3.法律援助公函。律师不是被委托,而是被指派进行法律援助时才需要提交。
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