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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时间:2023-07-04  【转载】

居间合同违约责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居间合同的管辖法院的确定需要遵循如下规则:

  1.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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