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谢岗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以案说法
业务范围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人才招聘
民事劳动婚姻案例
企业位置
劳动合同没有具体的期限规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约定任意时长,也可以约定无固定时长,还可以约定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