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兄弟阋墙因房产 巡回审判化纠纷

时间:2024-03-02  【转载】

原告桑某民与被告桑某针系亲兄弟,1989年分家时两人父母将老宅四间房屋中南侧两间分给原告,北侧两间分给被告,并于1992年进行了不动产登记。2007年原告搬离老宅另购房屋居住,未经原告许可,被告占用原告老宅的两间房屋居住,多年来,原告一直要求被告腾房,被告拒不搬离,后原告找当地村委员、司法所、镇政府处理,均未果,双方矛盾越来越深,在当地影响很大。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起诉到法庭,要求排除妨害。

本案承办法官鉴于原、被告系亲兄弟,均年逾五旬,如果一判了之会使本已恶化的兄弟关系更加难以修复,不利于平纷止争维护和谐,于是,法官从情、理、法三个角度梳理案情,充分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想法,并多次走访当地村民了解案件背景,渐渐赢得了双方信任。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原、被告均有了调解意愿,法官决定趁热打铁,邀请当地镇司法所等相关政府工作人员到争议房屋所在地进行现场调解,经过多方努力,案件最终得到化解:争议房屋归被告所有,被告补偿原告12000元。曾濒临破裂的兄弟感情得到了弥合。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山阳法院积极推进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努力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聚焦民生问题,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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