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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和袁某反向“套路”电诈分子,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
时间:2024-09-20 【转载】
近日,云南昭通彝良县的两名男子周某和袁某反向“套路”电诈分子,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东莞谢岗律师具体情况如下: 1. **事件经过**:周某长期待业在家无经济收入来源,便邀约好友袁某一同前往昭阳区办理护照,然后下载名为“x机”的聊天软件,在该软件上搜索相关群聊。两人进群后发现有人发布高薪招聘人员的信息,对方开出“公司高管、年薪 20 - 30 万”的诱人条件,想诱骗周某去国外某地的“公司”。周某识破这是电信诈骗套路,产生了“玩一玩”的心理。于是,周某佯装答应对方条件,声称要带一个朋友过去,并以住宿、吃饭为理由,向对方骗取出国的路费,周某、袁某以此方式骗取境外诈骗分子 1800 余元。 2. **警方处理**:彝良县公安局奎香派出所迅速立案调查,快速收集证据材料。目前,周某已被行政拘留七日,袁某被行政拘留五日,并且违法所得已被收缴。 3. **法律依据**:警方表示,虽然周某、袁某诈骗的是电诈分子,但从本质上说,二人的行为依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的诈骗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一事件引发了网友的热议,一些人认为这是“为民除害”,两人不应受罚还应“奖励”;东莞谢岗律师也有人认为警方应将精力放在惩处真正的电诈分子身上。但从法律角度看,无论对象是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都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