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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劳动婚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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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条件及流程解析:了解房
时间:2024-10-19 14:42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谢岗律师获悉
房屋预售,又称商品房预售、期房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买受人支付定金或预付款,拥有现有房屋的房地产交易。未来某一天的房子。其本质是房屋期货交易谢岗镇律师,买卖的只是房屋的期货合约。它和成品房销售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的两种主要房屋销售形式。商品房预售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足额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且土地使用权未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许可证。 3、以预售商品房为基础谢岗镇律师,开发商开发建设投入的资金应达到项目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且建设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已确定。 4、与金融机构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5、已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在境外预售的,须同时取得境外销售批准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预售商品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已缴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已获得;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以预售商品房计算,开发建设资金投入占项目建设总投资25%以上,且建设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已确定;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收入必须用于相关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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