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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现售的定义、条件及相关法规

时间:2024-10-19 14:45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谢岗律师获悉

1、什么是现售商品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即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房价。行为。

2、当前销售商品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根据《市》特别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目前销售商品房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目前销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许可证;

(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主要是保证待售商品房用地合法;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主要是保证待售商品房的规划、建设程序合法;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主要是保证在售商品房符合建筑质量标准;

(5)移民安置已实施。主要是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已具备交付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具备交付条件或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已确定。主要是保证在售商品房满足基本使用条件;

(七)物业服务计划已落实。主要目的是避免商品房出售后出现纠纷。同时,物业服务也是购房者决定是否购买商品房的因素之一。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销售前将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相关证明文件报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并且房屋、土地使用权面积已经经测绘机构测量。如果是住宅商品房,须经住宅建设管理部门审核谢岗镇律师,取得《住宅交付许可证》。出售房地产谢岗镇律师,应当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新建商品房初次登记,领取《房地产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附有抵押权的商品房的,抵押权按照《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目前销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已经实施拆迁安置的;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条件或者建设进度和交付日期已确定;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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