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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劳动保护用品采

时间:2025-01-05 19:56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谢岗律师获悉

安全生产标准化2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体系(7-3)

1.目的

二、适用范围

3.术语和定义

4. 参考文件

5. 职责

六、工作程序

7. 相关证明文件

8.记录

1.目的

为贯彻落实职业安全健康标准,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储存、发放和使用,保障职工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送和使用的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避免或减少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而必须配备的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防护用品和特种防护用品

3.2特种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书、安全标志。目前我公司的特种防护用品有:防护眼镜、防毒面具、呼吸器、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等。

3.3 通用防护用品:除特种防护用品外的其他防护用品。只需提供产品证书即可。

4. 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条例》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

5. 职责

5.1安全生产办公室根据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各类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

5.2 各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并报业务部门。

5.3 业务部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按照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东莞谢岗律师,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5.4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检查和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的情况。

5.5 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资金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5.6业务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业务部门负责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

5.7 安全总监负责接收业务部门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

5.8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接收和管理,并负责设备的储存、使用和维护。需要检查的,集中移交安全生产办外包检查。

5.9 用户有责任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日常检查、保管和维护,并正确佩戴。

六、工作程序

6.1 应用

各部门、班组根据本部门、班组人员情况和劳动防护用品消耗情况,制定下季度采购申请,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报送总务部。综合部根据国家相关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和各部门情况编制总体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6.2 采购

6.2.1业务部门按照采购计划采购合格的防护用品。

6.2.2 采购特种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鞋(靴)、安全帽、安全带、防护耳塞、防护眼镜、防毒面具等)时,需对供货商资质进行审查,对供货商或制造商进行资质审查。须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书(应有LA标志)。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只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即可。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6.3 验收

采购人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安全主管按照相关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6.4 存储

验收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放入仓库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避免发霉、高温、烟雾、酸、碱腐蚀等影响防护用品的质量,不得与硬物放置在一起。

6.5 分布

6.5.1 各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申请到综合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和设备。

6.5.2 业务部门按照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送标准配送劳动防护用品。员工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器材时必须填写《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表》。

6.5.3 外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由保安人员发放、领取,并暂时保管。

6.5.4 必须保证发放给员工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在有效期内。

6.6 使用

6.6.1 员工必须按要求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未按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或穿戴零部件不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视为违规,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6.6.2 员工收到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后,必须正确、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禁止人为损坏,否则按违规处理。

6.6.3 各部门收缴的防护用品应放置在安全、方便的地方。

6.6.4 员工应经常对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目视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更换。

6.6.5 因特殊工作需要或岗位调整而增加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员工提出,报安全总监批准后发放。

6.6.6 员工辞职时,一流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归还总务部;工作不满三个月的二类劳动防护用品应退还总务部。如果到期未交付,则直接扣留其原值。

6.7 回收

6.7.1 各单位废弃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能随意丢弃,收到新防护用品时应交综合部统一处理。

6.7.2 劳动防护用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报废:

6.7.3 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

6.7.4 未达到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监察机构按照有关标准、规定规定的功能指标的。

6.7.5 在使用、储存过程中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限,经检验未达到原有效防护功能的最低指标。

6.8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6.8.1 个体防护用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必须有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其基本要求是:

6.8.1.1严格保证质量

6.8.1.2 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要求,不得对人体造成新的危害。

6.8.1.3 使用方便、舒适,不影响正常操作。

6.8.2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6.8.2.1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及其他危害程度,正确选用防护用品。

6.8.2.2通过教育培训使员工做到“三件事”(懂得检查防护用品的可靠性;懂得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懂得正确维护防护用品)。

6.8.2.3 头部保护

建筑维护、线路维护、设备设施维护等高空作业应佩戴安全帽。

6.8.2.4 手部防护

处理有毒、刺激性或腐蚀性化学品以及极冷、易碎、高温或类似物体时,应佩戴适当的防护手套。然而,如果您在操作机器(例如磨床和钻床)时戴上手套谢岗镇律师,则存在被缠住的风险,并且如果手套被运动部件缠住,您的手可能会受伤。

6.8.2.5 眼睛防护

执行以下任何任务时必须佩戴适当的护目镜:

a) 用手持式金属或金属物体在电动旋转轮、条带或母盘上进行干磨。

b) 使用电焊、氧气焊、乙炔焊、或金属切割或类似的操作程序。

c) 车削或精加工砂轮。

d) 使用压缩空气清除铁屑、灰尘、污垢或其他颗粒。

e) 处理危险的腐蚀性物质,例如酸和其他可能危害眼睛的物质。

f) 从事混凝土、石膏或石头的捣打、切割、修整或钻孔等工作。

g) 有色金属或铁锈上的车削加工。精致的作坊除外。

h) 禁止使用普通眼镜或太阳镜等普通滤光片来代替适当的护目镜。

6.8.2.6 耳朵保护

暴露在大声的噪音中可能会导致暂时或永久性的听力损失。我们公司为在嘈杂工作场所工作的员工提供合适的护耳器。

a) 进入听力保护区域或在机器或工具上标记的指定距离内时,必须佩戴护耳器。

b) 请勿使用棉花保护耳朵。

c) 确保耳塞适合每只耳朵并正确插入。

d) 定期清洁可重复使用的耳塞。

e) 耳罩应紧贴头部并密封。

6.8.2.7 呼吸防护

当有害气体、烟雾、蒸汽或灰尘对健康造成危害,或者空气中可能缺氧时,需要采取呼吸防护措施。呼吸防护设备有多种类型,例如颗粒物过滤呼吸器、防尘面罩、自给式呼吸器,其应用将取决于环境和危险的性质。需要注意的是,防尘、颗粒物过滤式防毒面具不适合在缺氧环境下使用。

6.8.2.8 足部保护

穿旧的、破旧的鞋子很危险,并导致了许??多事故。工作时禁止穿拖鞋。工作时应穿安全鞋。穿着安全鞋可以显着降低足部受伤的风险,例如被坠落重物压伤、滑倒等危险。

7. 相关证明文件

《安全培训教育体系》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8.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配发登记表》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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