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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法院创新举措推进家事少年审判融合,守护家庭权益

时间:2025-07-05 10:49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谢岗律师获悉

家庭构成社会的基石,那么如何借助司法的温情抚平家庭的波折,运用法治的力量支撑起社会的晴朗天空呢?近年来,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积极履行审判职责,推出了一系列创新的措施,全力推动家事审判与少年审判的深度融合,全面、立体地维护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筑牢家庭守护“避风港”

家庭构成了孩子接受教育的首要场所,父母成为了孩子启蒙教育的首任导师,而司法系统则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坚实屏障。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暴露的家庭教育不足、监护职责不到位等问题面前,建宁法院秉持“家庭教育令与家庭教育指导并行”的原则,将司法的严格规定与教育的温和引导紧密结合,对失职的家庭施加“紧箍咒”,为迷失方向的青少年提供“引路灯”,从而深入推进家庭在家庭教育方面的主体责任。

在一场涉及未成年人的盗窃案件中,被告小吴(化名)频繁从事违法行为。由于他的监护人因工作繁忙,未能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未能及时纠正他的错误,家庭教育长期处于缺失状态,最终导致了孩子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在庭审环节,建宁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刘兴平法官对小吴的家庭背景及其父母缺失的教育情况有了深入了解,并以此为契机,指导监护人提升对被告人的关爱与教育。于2024年5月28日东莞谢岗律师,建宁法院向小吴的监护人颁布了《家庭教育督促令》,其中明确指出监护人需增强日常的陪伴、优化交流方式,并协助被告人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同时,安排相关人员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团队以及心理咨询师的专业辅导。

《家庭教育督促令》颁布后,小吴的监护人立刻接受了相关指导,并签署了《家庭教育家长责任书》。他们承诺,未来将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照料孩子,并密切关注其身心健康。刘兴平这样回忆道。

案件审理已经结束,但司法工作并未就此结束。刘兴平随后多次给小吴的监护人打电话,进行案件后续跟进,询问孩子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举止、性格上的变化,以及抚养过程中所遭遇的难题。基于专业立场,刘兴平向监护人提供了关于家庭教育、亲子交流等方面的指导与建议,同时强调监护人应关注孩子的情感需求,加强与孩子的沟通,给予孩子充分的关爱与支持。

建宁法院近期共处理了87起与家庭教育指导相关的案件,并依法向13位家长下达了家庭教育责令书,旨在促使他们切实承担起监护教育的责任,确保未成年人能够健康成长。

做实多元解纷“连心桥”

5月20日,正值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之际,建宁法院携手县妇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此过程中,建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婕,建宁县妇联主席李琳,以及建宁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李仕鹤,共同为全县首批“家庭教育特派员”颁发了聘书。

“家庭教育特派员”这一职位是从家庭教育领域的专家团队中精心挑选出来的,旨在充分利用谢岗律师、教育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不同行业精英的积极作用,在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和家庭矛盾冲突的当事人之间构建一个高效的沟通桥梁,共同探索“司法保护与家庭教育相结合”的协同运作模式,共同打造“法院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家庭教育的整体水平。

建宁法院通过选拔“家庭教育特派员”,生动展现了其针对县域内婚姻家庭纠纷治理的关键难题,以及汇聚各方协同治理力量的积极行动。

2022年5月,建宁县“金铙福家”公益家事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成立,由该院携手县民政局、妇联、教育局、团县委以及关工委五家单位共同创建。该中心致力于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维权保护、家庭教育指导、家事调查以及判后回访等工作的协同化、网格化、日常化推进。它旨在为民众提供全面、连贯、周到的公益家事法律服务,并协助家事审判工作。此外,中心还积极联动排查并处理了32起纠纷。

2023年7月,联合县妇联、教育局、民政局、总工会、团县委五家单位共同发布《关于探索和试行家事司法社区共治机制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实施家事纠纷的前置调解程序和家庭关系诊断修复机制。通过实施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家庭辅导、少年关护等辅助措施,我们致力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儿童权益,并同步推进家事纠纷的源头治理工作。共帮助47个家庭修复情感、消除对立。

激活权益保护“新动能”

播撒法治的种子,培育法治的土壤,这是建宁法院一项常规举措。他们坚持常态化地举办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旨在让未成年人自幼树立起尊崇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

建宁法院举行了以“法护成长,共筑童梦”为主题的开放日活动。此次活动特别邀请了三明市的人大代表许少燕女士以及政协委员罗志华先生。他们与建宁一中的六十多位师生一同参与了这次活动。

从立案服务大厅步入审判法庭,同学们在法官的悉心讲解中,不仅身着法袍模拟了法官的角色,还亲身体验了警用装备,“零距离”感受了法院工作的氛围,这一过程中,他们对法院运作以及法官的职责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今天的“开放日”活动让我深感其意义非凡,它使学生得以离开教室、摆脱课堂的束缚。通过“体验式”的教学方式,未成年人得以近距离接触法院工作,学习法律知识,感受法治文化的魅力。在身心得到放松的同时,他们也受到了法治的熏陶,这对于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能力大有裨益。因此,我建议今后能够举办更多此类活动,以期获得更加显著的教育成效。活动落幕之际,许少燕对法院举办的多彩普法活动表示赞赏,同时也就青少年司法保护的相关事宜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法院不仅邀请未成年群体前来参观,还将法治教育推广至校园内外,覆盖学生和家长。近年来,建宁法院采取“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以及“法院开放日”等多种活动形式,通过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这一桥梁,运用模拟法庭、宪法晨读等多样化手段,大力推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普及和深入。

为了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该机构别出心裁地构建了供需对接的民法典普法宣传模式,特别为青少年群体量身定制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普法服务包,通过案例教学将法律条文融入青少年日常生活中的常见场景,制作了“红领巾法治教育”系列微课谢岗镇律师,旨在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让法律知识深入人心。在过去的三年里,我们成功举办了“法护成长一路‘童’行”等针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累计达到了38场以上,这些活动惠及了超过5000名在校学生。

谢岗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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