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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怎么证明,可以提供什么证据?

时间:2017-02-26  【转载】

如何证明分居事实呢?空口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是无力的,证人证言、他处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等,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当然,如果可以和对方签订一份分居协议,更能够证明相关事实。下面的证据提供可供您参考: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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