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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醉驾还袭警 罚钱又判刑

时间:2017-07-25  【转载】

一男子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还将处理事故的两名交警抓伤。近日,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对被告人马某判处刑罚。

  被告人马某,男,1954年生,已退休。2016年2月,马某酒后驾驶汽车在本市河东区八纬路与大直沽西路交口处发生交通事故。其后,交警赶到现场处理事故,马某拒不配合,还将两名交警抓伤。经鉴定,马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1.12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一名交警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经审理,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罚金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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