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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紧扣证据漏洞巧辩非法经营嫌犯获缓刑

生于1986年的刘某自己开了一家电脑维修店,在日常维修的基础上,申请了一条ADSL宽带线,通过分流给客户赚钱。最开始拉网线的时候,刘某很为自己的小聪明高兴,认为自己又找到了一条发财的路。然而,他没想到自己却摊上了非法经营罪的罪名。
拉数条网线赚钱 非法经营罪名确凿
刘某懂点电脑维修方面的知识,于是在深圳宝安石岩兰姜新村10区98栋开了一个电脑维修店。电脑维修店的生意有点不咸不淡,所赚的钱除了日常开销,也没有剩下多少。刘某思怵着要开拓一些新的财路。从2010年1月开始,他从石岩电信所申请了一条ADSL线,将ADSL线拉倒店内后通过分流机分流给25 个客户,每月每户收取50元。刘某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增加收入的方法。然而到了2010年5月,网监部门突然查上门了,刘某只好打住。这段时间,他共收费 5000元,扣除电信费用992元后非法获利4008元。
2012年1月,刘某再次在石岩电信所登记注册了5条ADSL宽带,将宽带拉倒了自己经营的百盛电脑店铺,再通过分流机分流给75家客户,每月每户仍然收取50元。
由于“动作”幅度大了不少,电信所的人最后还是知道了,这次处理刘某的,就不仅仅是简单的查封,而是选择了报案。2012年12月24日,刘某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2013年3月15日宝安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刘某犯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律师紧扣指控漏洞辩护 法院轻判获缓刑
作为辩护律师,罗晓春介入了此案。干净的钱现在都赚不完,为什么现在还有这么多人超越雷池去赚非法的钱呢,结果非法的钱没赚上几个,反而将自己送进了监狱。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罗晓春的这种想法尤为强烈。因为她了解完案情之后,发现刘某通过拉ADSL线实际所得并没有多少。
不过,公诉书上对于数额的认定却并不如此。公诉书中指出,刘某拉ADSL线,共五条,分流给75家客户,每月每户收取50元,至案发获利高达4万余元。
罗晓春认定这种计算方式不合理。因为证据显示,刘某从2010年1月至5月,这段时间只从电信拉了一条ADSL线,分流给了25个客户。公诉机关在计算获利的时候,没有进行区分,统一按照案发时候的经营情况进行计算。一条线路和五条线路,25个客户和5个客户肯定是有区别的,因此刘某通过非法经营罪获利肯定没有公诉机关认定的那么多。
罗晓春紧扣获利数额将之作为辩护点提交了上去。最后的判决结果显示,罗晓春的辩护意见获得了采纳。判决书表明,“鉴于公诉机关指控获利数额的计算方法与事实有所偏差,本院在量刑上予以体现”,刘某最后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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