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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银行凳子损坏 老人摔伤获偿

时间:2017-08-22  【转载】

近日,蚌山区法院审理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原告获残疾赔偿款57000余元。

2015年5月22日上午8时,老苏到蚌埠市某银行取款时,在银行大厅取号后在等候区域找了一个凳子坐了下去,因凳子已经损坏致使老苏摔倒受伤,后被银行工作人员送至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出院后经鉴定所受伤害构成十级伤残。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判决银行赔偿老苏57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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