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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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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需留意 警惕银行卡犯罪“黑科技”
2016年10月底的短短数日间,先后5名持卡人发现手中的银行卡卡在短时间内被多次盗刷,并向公安机关报警。由此牵出隐藏在ATM机、POS机中的银行卡犯罪“黑科技”。
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25日至31日,谭某某、杨某某、韩某某、李某结伙在闽侯县青口镇新城口邮政储蓄银行的ATM机上秘密安装自制读卡器和微型摄像头,窃取被害人的银行卡信息后,交由上家破译,之后谭某某、杨某某将破译的信息克隆制成新卡,并由韩某某、李某在莆田市北高营业所ATM机取走被害人卡内钱款,随后四人共同分赃。此外,2016年8月份,谭某某、杨某某、韩某某、李某在明知他人提供的信用卡系克隆卡的情况下,为他人刷卡套现,牟取20%的高额返点费。经审查,谭某某等人刷卡套现的克隆卡来自于江西、陕西等地的信用卡犯罪团伙,该团伙在小区门口以扩展公司业务等理由低价出售粮油,但要求顾客必须在其提供的POS机上刷卡支付,当顾客在该POS机刷卡后,银行卡信息即被克隆,上家“料主”把克隆到手的的银行卡信息复制到空白的磁条卡上,由下家用伪造的银行卡在ATM机取现或者在POS上进行刷卡套现,行话“出料”,形成改装-克隆-伪造-提现“一条龙”式的信用卡诈骗犯罪。
经福州中院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谭某某、杨某某、韩某某、李某使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十五万余元,均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对四名上诉人分别判处五年至七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类案速递】福州中院发现,银行卡改装“黑科技”的方法在某些QQ交流群悄然传播,福州台江某酒店的“W”美发店、福州某婚纱造型等商铺的POS机也沦陷为犯罪分子实施信用卡犯罪的工具,据指控,克隆银行卡卡数量达20余张,盗刷金额70多万元,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法官提醒】1、磁条卡容易被克隆信息,IC芯片卡的安全级别更高,旧磁条卡可尽快升级更换为IC芯片卡。2、建议持卡人设置网上交易额度,开通银行卡短信通知服务,及时掌握卡内进出账情况,避免大额损失。3、使用银行卡时要注意观察周遭环境和刷卡硬件设备,如有疑问,及时与银行取得联系,切勿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