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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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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签竞业协议后虚报入职证明领补偿金,被判退还并付违约金
东莞谢岗律师获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署了相关文件,明确了保密期限及对应的责任与权益,但在离开后,却到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期间伪造了其他单位的就业证明谢岗镇律师,并骗取了保密期津贴。近期,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因职员谎报新工作单位而引发的保密协议纠纷进行了终审裁决,依法责令其退还已获得的保密期津贴,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零二二年一月,一家信息技术企业与员工李姓签订协议,规定在职期间及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两年内,该员工不得从事任何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竞争活动,如果离职人员遵守限制规定,企业将按月发放补偿费用,倘若离职人员违背限制条款,除了要全额退还已经发放的补偿费用,还需支付赔偿金。
没过多久,李某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又到一家信息企业去求职,并告知了这家企业他在另一家商业机构的就业情况东莞谢岗律师,信息企业因此先后给了他十五个月的保密津贴。后来信息企业察觉到,李某实际上已经加入了与该公司存在竞争的科技企业,在劳动争议处理之后,这家信息企业就告到了渝中区人民法院。
渝中区法院初步核查发现,某科创公司与某科创公司存在竞争,李某实际上职了某科创公司,而他提交的在某商贸公司入职的证据不够充分,证明不了实际入职情况,属于伪造材料,他的行为没有遵守和原单位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要求,因此法院裁定李某需要把某信息公司发放给他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全部退还,还要支付约定的赔偿金。李某对一审的判决不满意,于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了申诉。
市五中法院全面审查了各相关方提交的证据以及全部查明的情况,确认李某违背了竞业限制的承诺,还隐瞒了新工作的信息,第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准确,法律适用恰当,应当保持原判。因此决定撤销上诉,维持原判结果。二审判决公布后,李某承认接受这个判决,现在已经完全执行了判决的所有要求。
记者 张柳妞
责 ? 编:徐瑞阳
审 ? 核:覃蓝蓝 万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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