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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劳动婚姻案例
民事劳动婚姻案例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如何区别?法律规定有这些要点
东莞谢岗律师获悉
法律中对于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如下:
劳动者与用工者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基于口头或书面协议的劳务联系,这种联系涉及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或特定性质的劳动服务谢岗镇律师,而用工者则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这种关系属于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形态。
劳务关系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他们通过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的联结。这种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亦或是口头或其他方式。在法律层面,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至于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则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若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未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但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双方的劳动关系依然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制定的各类劳动规则对劳动者同样适用,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并按照单位安排进行有偿工作。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依据以下文件进行判断:
工资发放的相关证明文件或登记资料(如员工工资发放名单)、以及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的相关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的“工作证”、“服务证”等,此类证件均具备身份认证的功能;
劳动者所填写的有关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文件;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在(一)、(三)、(四)项内容中,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责任归属于雇主。
二、劳务关系怎么证明
劳务关系的认定情形:
首先,需提供工资支付的相关凭证或详细记录,例如职工工资发放的花名册;其次,还需提交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
第二类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诸如“工作证”、“服务证”之类的证件,这些证件可以用来证明个人的身份信息。
第三项是劳动者所填写的由用人单位发布的“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相关招工记录;第四项则是员工的考勤记录。
五是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我国法律明确区分了这两种关系:一是劳务关系,即劳动者提供一次性或特定劳动服务,并据此获得劳务报酬的有偿服务;二是劳动合同关系东莞谢岗律师,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主体通过签订劳务合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具体规定已如前所述。华律网小编对此问题的解答亦如前述,欢迎广大用户访问华律网获取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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